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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能否兼任另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?
[发布日期:2017-02-18]

    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,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;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后,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,他就在这个组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,如没有转移组织关系,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不能担任应由选举产生的党内职务。根据上述规定精神,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,不能兼任另一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。但可按隶属关系兼任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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